县金灌集团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盐河周边地块等6宗地块延期开发的请示》(金灌文〔2022〕3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受地块所属镇开发建设规划调整、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,同意你公司子公司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GN2021—16田楼镇老水利站地块、GN2021—15田楼镇长茂大沟东侧地块、CN2021—17纬九路北侧地块、GN2021—18老田楼街北侧地块、GN2021—08盐河周边地块一、GN2020—16堆沟中储粮西侧地块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,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顺延2年进行开发。
二、待地块所属镇开发建设规划调整完毕、新冠疫情缓和后,请你公司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,对上述6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展土地开发工作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22年6月2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