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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22-00081 信息分类: 政府文件, 国土资源、能源,土地,批复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: 2022-06-29
文号: 灌政复〔2022〕37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县金灌集团有限公司:你公司《关于盐河周边地块等6宗地块延期开发的请示》(金灌文〔2022〕3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一、受地块所属镇开发建设规划调整、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,同意你公司子公司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GN2021—16田楼镇老水利站地块、GN2021…

县政府关于同意盐河周边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延期开发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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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金灌集团有限公司:

你公司《关于盐河周边地块等6宗地块延期开发的请示》(金灌文〔2022〕3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受地块所属镇开发建设规划调整、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,同意你公司子公司灌南县金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GN2021—16田楼镇老水利站地块、GN2021—15田楼镇长茂大沟东侧地块、CN2021—17纬九路北侧地块、GN2021—18老田楼街北侧地块、GN2021—08盐河周边地块一、GN2020—16堆沟中储粮西侧地块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,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顺延2年进行开发。

二、待地块所属镇开发建设规划调整完毕、新冠疫情缓和后,请你公司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,对上述6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展土地开发工作。

 

 

灌南县人民政府

2022年6月29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